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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The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(C.E.F.R):

本架構係由歐洲理事會(The Council of Europe)所研發與採用,許多國際性英檢機構如安吉利、劍橋英檢與托福,以及本國教育部皆已採用本架構的六級語文能力(CEF A1, A2, B1, B2, C1, C2)之評量標準。

本架構詳盡描述語言學習者必須習得的語文能力,以達到使用該語言來表情達意的目的,以及語文學習者所必須發展的 知識與技巧,以期能有效的應用語文.

本架構明訂語文能力的級別,以利評量學習者每一階段進步情況,而且這些級別終生適用.